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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借款但不知地下钱庄的信用如何?他们是放高利贷的吗?
发表于 2020-08-31 11:38:13 浏览:
建议通过正规途径向银行贷款,地下钱庄的利率通常远远高于银行利率。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其主要特点有:  1、利率高  2、剥削重  3、非生产性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 利息率高,非生产性,保守性 放钱快,利息高。 只要不超过同期银行利率4倍就合法。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典型案例:曾经是民营制造业之都的温州,已成为“借贷之城”。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寄售行,甚至地下钱庄云集,仅大大小小的担保类金融机构就不下300家。2011年8月以来,温州至少有20起以上的借贷人“跑路”事件爆发。温州小企业主资金链崩盘的事例越来越密集,一批债务人集体“失踪”。 不合法。1、私人公司未经银监部门批准,属非法。2、放贷利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属非法。要向合法的金融单位申请贷款,虽然可能效率慢一些,但这样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少教训,应该吸取。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如果您申请低于5万元的小额贷款,可在;‘空放家公众号’,点击“我的”-“全部”-“贷款”-“我要借钱”通过此界面尝试申请,或者是通过信用卡办理借款;登陆掌上生活,点击下方“卡.金融”-“备用金”-“立即申请”可在此尝试申请备用金,具体以审核结果为准。 法律不支持放高利贷的,1、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2、在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条件下,高利贷曾一度销声匿迹。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生活的日渐活跃,在我国很多地方高利贷又死灰复燃,并有日趋蔓延之势。当前,全国各地农村均存在不同形式、不同手段的“高利贷”现象。除了经济条件落后、资金匮乏的农村,城市的高利贷也从没有灭绝。看来现代银行作为高利贷的掘墓人,作用发挥得并不太彻底。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韩飞推荐 很荣幸的告诉你,放高利贷是违法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合法的民间借贷活动受法律保护,但高利贷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如果约定的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意味着4倍的利息还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得到的)。 当然不支持高利贷了。最高限额是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 我国现行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的,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过的部分不予保护。同时还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否则,如果利率超出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这个限度,超过的部分同样不予保护。 上述内容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法(民)发[1991]年21号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因此显而易见,如果你咨询的借款超出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可以理解为高利贷,由于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超过的部分依法不予保护。 参考资料: http://iask.sina.com.cn/b/6580697.html 可以,但不叫高利贷,而是民间借贷.通常可以在四倍正常利率的情况下给予支持. 公务员放高利贷,是违法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第一百零七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放高利贷,是违法性质。  根据《公务员法》明文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任何人放高利贷都是违法的。高利贷就是超过国家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只要不超过就可以。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公务员放高利贷属于违法,可以到派出所报案, 纪委举报。更多招考信息,你可以到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包括其他事业单位,政法干警等公职类考试的发布时间,备考技巧等详细的资料。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高利贷合法的,只有利率不超过限度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限度是多少 追答 不超银行四倍是可以的 刚刚说法有误,高利贷不合法,但也不犯罪 顶多算民事纠纷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通常我们所说的高利贷,是指贷款利率高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四倍的贷款。高利贷在金额较小的情况下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当数量超过或者利率高于银行的基准利率的时候讲不在受到法律的保护,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扩展资料:在以下的情况中,放高利贷是不被法律支持的:1、双方约定不明如果自然人之间对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不支持期内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应综合考虑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也就是由法院认定最后的利息,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2、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对于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法院支持。对于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但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法院始终支持返还。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利贷 (金融名词) 高利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一般带有违法性质才被定义为高利贷。国家允许和保护民间的借贷,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一般为四倍(这个最关键)。要是有违法的初衷建议你还是就此罢手。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这是一种民间的借贷合同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对这种行为没有限止性规定,只有限制性规定,即利息的约定超过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法律不予支持。这种合同关系如果当地事自愿建立,属于真实意思的表示,自愿履行则法不干预。但要是引起纠纷寻求法济的,超过法定部分不予保护与支持。  高利贷的概念:  高利贷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高利贷的认定:  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  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  高利贷信用与现代信用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从存在的基础看,高利贷信用存在的基础是小生产占优势的旧生产方式。现代信用存在的基础是社会化的大生产方式,经济中广泛存在盈余或赤字单位;  (2)从借贷的目的看,高利贷主要用于生活性消费,与生产没有密切联系。现代信用主要用于生产,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3)从对经济的作用看,高利贷具有资本的剥削方式,它的主要借贷对象——小生产者仅用于维持简单生产活动,导致生产力发展缓慢。现代信用可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节约了流通费用,保证了社会化大生产的顺利进行。  高利贷的法律限制:  《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  2011年8月23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地方法规。出借人根据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请求借款人支付复利(俗称利滚利)的,只要约定利率不超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法律对超出4倍的部分不支持 简单说: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法律对超出4倍的部分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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